摘要
各地级以上市人民政府,各县(市、区)人民政府,省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
2009年广东省第五次民族团结进步表彰大会以来,全省各族人民在省委、省政府的正确领导下,积极投身改革开放和民族团结进步事业,巩固和发展平等团结互助和谐的社会主义民族关系,促进了少数民族和民族地区经济社会发展,为全省各民族群众和睦相处、和衷共济、和谐发展作出了重大贡献,涌现出了一大批推进我省民族团结进步事业的模范集体和模范个人。为进一步促进我省民族团结进步事业不断发展,省政府决定授予广州市人力资源市场服务中心等55个单位“广东省民族团结进步模范集体”荣誉称号,授予黄倩等61人“广东省民族团结进步模范个人”荣誉称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