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汪亭友:依宪治国、依宪执政绝不是西方所谓“宪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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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通过的《决定》和习近平总书记就《决定》所作的说明,从根本上划清了我们所说的依宪治国、依宪执政同西方所谓“宪政”的本质区别。第一,我们所说的依宪治国、依宪执政的领导力量是中国共产党,法治的主体是广大人民群众,目的是保障人民当家作主的根本权益;西方“宪政”的领导力量是资产阶级政党,治国执政的主体是占人口极少数的资产阶级,目的是要维护资产阶级的权利和资本主义社会秩序。
出处 《求是》 CSSCI 北大核心 2015年第3期64-64,共1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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