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条例》颁布10年来,我们欣喜地看到,宗教事务管理日益规范,教会的合法权益得到进一步保障,广大信徒和教牧人员的法治意识不断加强,为中国基督教按三自原则建设一个和谐健康发展的教会提供了有力的法律保障,创造了良好的法律环境。与此同时,我们也看到,在中国基督教内,有些信徒受狭隘、极端、错误的神学思想影响,或者是听从境外势力的教唆误导,法治观念淡薄、守法意识缺乏,认为只要听神的命令就不必受法律的制约,甚至有人做了违法的事,还误认为自己是为了信仰,会得到神的保佑。
出处
《中国宗教》
CSSCI
北大核心
2015年第1期42-43,共2页
China Religio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