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我国每年有大量终末期肾病病人等待进行肾移植治疗,但是由于活体器官捐献受严格的法律限制和逐渐减少的尸体器官来源进一步加重了器官的短缺。每年完成的肾移植例数远远不能满足现有的等待移植治疗病人的需求。而心脏死亡器官捐献是现阶段解决器官来源问题的科学决策[1]。心脏死亡器官捐献(donation after cardiac death,DCD)是指公民在心脏死亡后进行的器官捐献,以往也称无心跳捐献(non heart beating,NHBD)[2]。临床上通过双肾整块移植(即将儿童供者的两个肾脏整块移植给同一受者)来弥补单个肾脏肾单位的不足,提高移植近期及远期效果。
出处
《全科护理》
2015年第2期189-190,共2页
Chinese General Practice Nursing