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中共十八届四中全会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推进依法治国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进一步提出:探索设立跨行政区划的人民法院和人民检察院。这是执政党在法治问题上提出的前所未有的顶层设计,为中国未来的司法公正奠定制度基础。建立与行政区划适当分离的司法管辖制度,这是在传统一府两院制的基础上,突出司法机关的独立性质和中立地位,确保司法公正。
出处
《湖北民族学院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
CSSCI
北大核心
2015年第1期128-131,共4页
Journal of Hubei Minzu University:Philosophy and Social Sciences
基金
社科基金项目"和谐背景下信访
调解和法律援助制度的联动机制研究"的阶段性成果( 编号:13SB028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