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消费者在快递环节对网购商品反悔权的行使 被引量: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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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新《消法》施行后,消费者网购商品反悔权随即成为社会关注的热点问题之一。消费者反悔权的确立系立足于对特定消费者的特殊保护,但其行使应依法而行,并应兼顾商家正当利益。在反悔权行使的一系列疑问中,本文选取了与快递环节有关的几个问题进行研究。一、消费者能否通过拒收快件行使反悔权 我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以下简称《消法》)第25条第1款规定:"经营者采用网络、电视、电话、邮购等方式销售商品,消费者有权自收到商品之日起七日内退货,且无需说明理由……"这一规定确立了消费者的反悔权,亦称无理由退货权。
出处 《河北企业》 2015年第2期13-14,共2页
基金 2014年度河北省社会科学基金项目<网购快递中的消费者权利问题研究>(项目批准号:HB14FX034)研究成果之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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