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2014年12月10日,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公布了《企业安全生产风险公告六条规定》。自公布之日起施行。近年来,一系列生产安全事故,尤其是江苏昆山“8·2”特别重大爆炸事故警醒我们:广大职工对生产中的危险因素缺乏认识和了解,严重危害了职工的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也严重威胁着企业的财产安全。《企业安全生产风险公告六条规定》的适时出台,为企业落实主体责任、做好安全生产工作提供了指南针。
出处
《广东安全生产》
2015年第1期47-47,共1页
Guangdong Occupational Safety