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变旧图新,切实让农业经营主体跨上“新型”之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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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随着中国农业农村经济的不断发展,以农业专业大户、农民专业合作社和农业企业为代表的新型农业经营主体日益显示出发展生机与潜力,已成为中国现代农业发展的核心主体十八大报告提出,“发展多种形式规模经营,构建集约化、专业化、组织化、社会化相结合的新型农业经营体系”这是对新形势下农村改革发展作出的重大部署,指明了改造传统农业和发展现代农业的方向,关系重大、影响深远。今年.中央一号文件把培育农业新型经营主体作为一项重要内容,明确提出,新增加的农业补贴要向专业大户、家庭农场、农民合作社等新型生产经营主体倾斜.就河南而言,大力发展新型农业经营主体,
作者 王行宾
出处 《协商论坛》 2014年第11期6-11,共6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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