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农产品质量安全治理是对执政能力的重大考验,我国政府十分重视,并采取积极措施,取得了一定成效。但是农产品质量安全问题存在的复杂性,导致政府规制出现失灵。多方面、多层次、多角度的原因主要归结为现代治理观念尚未形成、法制建设跟进不够、监管体制存在弊端、治理方式较为单一。这些问题的存在需要寻求有效的救济途径,柔性监管方式不失为一种选择。柔性监管是建设服务型、法治政府的创新之举,要求我们在农产品质量安全治理中做到理念先进、体制改革、法制完善、机制创新,真正实现食品安全治理的现代化、法治化、社会化。
出处
《农业经济》
北大核心
2015年第2期95-98,共4页
基金
黑龙江省教育厅人文社会项目"黑龙江省‘三品一标’农产品质量安全法律保障研究"(12542010)
东北农业大学博士启动基金"知识产权视域下的农产品质量安全保障研究"(2012RCB59)
黑龙江省哲学社科项目"黑龙江省农业生态补偿政策研究(12E057)的阶段性成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