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推进基础教育管办评分离是推进教育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激发教育活力、建设法治中国的重要措施,是实践和丰富中国特色教育理论、教育制度的重要内容。推进管办评分离,需要根据不同权力的不同性质,从治理的角度,重新厘定政府作为行政管理者、学校作为具体办学者、社会作为评价者的关系,形成政府科学管理、学校自主办学、行业自律、社会参与、协同共治、开放互动的教育治理体系。
出处
《中国教育学刊》
CSSCI
北大核心
2015年第3期1-6,共6页
Journal of The Chinese Society of Educatio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