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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教育督导检查组对海南、宁夏、广东、青海、浙江、河南六省(自治区)义务教育均衡发展进行认定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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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2014年12月,国家教育督导检查组逐次对海南、宁夏、广东、青海、浙江、河南六省(自治区)申报的义务教育发展基本均衡县(市、区)进行了督导检查。 督导检查组分成小组对各省(自治区)的申报县(市、区)进行了实地督导检查,随机抽查了各地的学校,学校类型涉及小学、初中、九年一贯制学校、完全中学、教学点、特殊教育学校等。
出处 《基础教育参考》 2015年第3期78-78,共1页 Basic Education Review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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