期刊文献+

挪用公款“归个人使用”之定性研究 被引量:1

原文传递
导出
摘要 挪用公款"归个人使用"的性质和含义在理论和实践中长期存在争议,直接关系到"挪而未用"和挪用公款供单位使用等问题的处理。"归个人使用"是挪用公款罪的主观要件,挪用公款罪的成立并不要求客观的使用行为;挪用公款罪关于具体用途的规定既是主观要件也是定罪要素;"归个人使用"的实质是归个人擅自支配,挪用公款供单位使用是挪用公款罪应有之义。
作者 刘鹏
机构地区 华东政法大学
出处 《福建法学》 2014年第4期69-73,共5页
  • 相关文献

相关作者

内容加载中请稍等...

相关机构

内容加载中请稍等...

相关主题

内容加载中请稍等...

浏览历史

内容加载中请稍等...
;
使用帮助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