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人民群众是历史的创造者,是社会发展的主导力量,是社会变革的永恒主体。然而,在全面深化改革语境下,人民群众改革主体作用的发挥面临诸多约束。分析这些约束因素,创造突破的条件,是新形势下发挥人民群众改革主体作用的前提。一、人民群众的改革主体地位改革主体是从事改革的行为主体,是制度创新者。改革主体的构成可以分为一般构成和境遇构成。一般构成是指改革中普遍存在的主体结构,即"个人、团体和政府"结构。但由于改革总是具体的,在不同的境遇条件下,主体的表现具有不同的形式,这就需要把握境遇构成。
出处
《群众》
2015年第2期57-58,共2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