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本文对"指导案例1号"裁判要点所围绕的"跳单"问题及其背后的理论进行探讨发现,"跳单"行为的认定关键为被跳单的居间人是否已依居间合同取得报酬请求权,而非现实中普遍存在的禁止"跳单"条款约定之效力问题;而禁止"跳单"条款效力认定的难题本质上反映了法律上缺乏对特殊居间合同的规定,使得居间人在改善自身地位时缺乏依据和指引方向。彻底解决"跳单"问题,需从法律上引导居间人正确的订立特殊居间合同,在允许居间人以格式合同的方式订立特殊居间合同的同时,基于公平原则,对其内容进行一定的限制,要求在其权利义务的分配上倾斜于委托人。
出处
《特区经济》
2015年第1期125-127,共3页
Special Zone Economy