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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包工人工伤 赔偿责任谁来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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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三年前,电焊工包先生在工地做工时,不幸受伤,由于包先生并未与所在的公司签订劳动合同,公司一直不承认双方有劳动关系,这起劳动争议纠纷案近日终于成功告结。工地劳动不幸坠落,受伤严重2011年6月1日,临海市汛桥镇人民政府与浙江某建设有限公司签订了一份《建设工程施工合同》,将汛桥镇便民服务中心建设工程发包给该公司。
作者 朱来华
出处 《劳动保障世界》 2014年第10期59-59,共1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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