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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村“三块地”,试点这么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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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农户承包地、农民宅基地和集体建设用地,常被称为农村“三块地”。对农民来讲,这“三块地”极其重要。农民可以在承包地上耕种,可以在宅基地上建房,可以分享集体建设用地建设开发形成的收益。“三块地”可谓生产生活功能兼具,经济价值巨大。尤其在当下城镇化、工业化、农业现代化快速发展的大背景下,这“三块地”经济价值功能愈发突出。
作者 龙通平
出处 《农村工作通讯》 2015年第2期1-1,共1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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