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未成年人销假犯罪在沿海经济发达地区呈高发态势。此类案件的主要特点为:犯罪主体多为亲缘性或地缘性的犯罪团伙,未成年犯罪嫌疑人社会危害性与人身危险性较小,涉案未成年人文化水平普遍较低,未成年犯罪人多为从犯且获利极少。未成年人参与销假犯罪活动的原因主要是:为满足基本的物质需求、法律认识错误、家庭和学校在道德和法制教育方面的双重缺失以及沿海地区有利的外部环境。作为预防对策,应当从强化家庭、学校的道德和法制教育以及净化市场环境入手。此外,处理销假案应宽严相济,对未成年的初犯尽量免予刑事处罚同时将其作为污点证人,而对首要分子则适用"教唆未满十八周岁的人犯罪"的从严规定。
出处
《探求》
2015年第1期51-56,共6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