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进出境非食用动物产品检验检疫监督管理办法》已经2014年4月8日罔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局务会议审议通过。现予公布,自2015年2月1日起施行。
局长 支树平
2014年11月13日
进出境非食用动物产品检验检疫监督管理办法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规范进出境非食用动物产品的检验检疫和监督管理工作,防止动物传染病、寄生虫病及其他有害生物传人传出国境,保护农、林、牧、渔业生产和人体健康,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出境动植物检疫法》及其实施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出口商品检验法》及其实施条例等法律法规规定,制定本办法。
出处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公报》
2015年第4期34-44,共11页
Gazette of the State Council of the People's Republic of China