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所谓政府购买服务是指政府将应由自身承担的社会公共服务事项交给具有相应资质的社会组织或企事业单位来完成,由政府在社会公共服务预算中拿出经费,采取市场化、契约化方式,通过直接拨款资助或公开招标购买的方式,向社会组织和企事业单位购买社会工作服务。政府购买服务起源于西方国家,是欧美国家社会公共服务制度改革的产物,它反映了政府在社会服务中地位作用的变化,体现了服务价值和服务理念的变迁。随着我国行政体制改革的深化,政府职能越精炼,政府需要购买的公共服务就越多,各类社会组织提供公共服务的机会也就越多。
出处
《经济研究参考》
北大核心
2014年第71期38-49,共12页
Review of Economic Research