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植入型心律转复除颤器(ICD)治疗恶性心律失常的有效性和安全性已经在心脏性猝死的一级和二级预防中得到了验证[1-6].根据ICD电击治疗的判断时机与临床效果,我们将ICD的电击治疗分为恰当必要的、恰当不必要的[指可以自行终止的或通过抗心动过速起搏(ATP)终止的室性心律失常事件]和不恰当的.ICD不恰当的电击治疗是ICD术后的一个主要的并发症.根据以往的临床研究报道,11.5%~32.0%的患者植入ICD后经历过电击治疗,其中21%的电击治疗事件被认为是不恰当的[7-9].不恰当电击会对患者产生许多的不利影响包括疼痛、焦虑及降低对ICD的接受度[10];增加医疗费用,降低患者生活质量和患者生存率,增加心力衰竭的发生率[11].
出处
《中华心律失常学杂志》
2014年第6期471-473,共3页
Chinese Journal of Cardiac Arrhythmia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