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警务公共安全危机事件的处置通常可以划分为和平处置与使用武力两大手段。从缩小事态、执法安全与维持社会秩序等综合性视角分析,警务危机谈判在处理突发公共安全事件中的重要作用已经得到各国警方与执法单位的普遍认可,成为处置策略的首选。通过警务危机谈判基本理念的阐述,以及对于谈判组基本框架与现场运作模式的分析,期望可以帮助公安机关建立科学、高效的危机谈判现场工作模式,进而推动警务危机谈判在专业领域的发展。
出处
《中国人民公安大学学报(自然科学版)》
2014年第4期47-51,共5页
Journal of People’s Public Security University of China(Science and Technology)
基金
国家社科基金项目"中国警务危机谈判机制建构研究"(13CFX041)
公安部理论与软科学课题"基于谈判主导的人质事件现场处置模式研究"(2012LLYJGDST048)阶段性成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