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近年来连续发生的重大食品安全事故突显出我国在食品安监管中的漏洞,也体现了单独依靠政府行政监管难以解决这一问题。加强食品安全的监管需要以社会监督与行政监管并行的方式对食品安全进行监管。本文以频发的食品安全事件为切入点,结合《食品安全法(修订草案)》征求意见中关注的问题及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政府向社会力量购买服务的指导意见,从法律视角探讨食品安全社会监督的制度建构及社会和政府关于食品安全监督权平衡方面的法律问题。
出处
《产业与科技论坛》
2014年第24期44-46,共3页
Industrial & Science Tribune
基金
2014年浙江省大学生科技创新活动计划暨新苗人才计划课题项目"食品安全的行业协会监督--法律视角的制度建构"(编号:2014R412018)研究成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