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深化改革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指出:“积极发展混合所有制经济”。文件公布以来,加快对国有企业新形势下混合所有制改革之声,大有当年股份制改革时期的“一股就灵”之势,舆论盛行着“一混就灵”的观点。同时,各地方国有资产监管机构多把国企混合所有制改革当做重点,甚至还做出了时间表、全覆盖的要求,同时,一些企业积极推行员工持股计划。上世纪末开启的国企混合所有制与员工持股改革,有成功的经验,更有国有资产流失的惨痛教训,新的一轮国有企业改革,必须谋定而后动。只有把握混合所有制与员工持股的内涵和目的,才能确保国资国企改革的大方向。
出处
《中国工人》
2015年第2期14-17,共4页
Chinese Worker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