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在妇幼保健、计划生育领域,“避孕节育”和“优生优育”是两个最常被专业人员挂在口头上的词;而且,这两个词往往被习惯性地相提并论。实际情况也确实如此:如果我们说家庭生育计划的制定是优生优育的良好开端;那么在家庭生育计划的实施过程中,避孕节育就成为相当关键的环节。因此,“单独二孩”政策的施行,并不意味育龄夫妇在避孕节育方面可以有所懈怠;相反,在整个育龄阶段,夫妇俩对避孕节育都不能有丝毫的放松。
出处
《性教育与生殖健康》
2014年第4期13-16,共4页
SEX Education and Reproductive Health