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共犯体系的向度选择是近年来我国大陆刑法学界关注的焦点。以立法论为视角,两大犯罪参与体系的价值比较围绕犯罪论与刑罚论的顺序展开,前者由构成要件、违法性与责任构成,后者的核心是刑罚裁定的凭据。单一正犯体系和正犯与共犯区分体系在犯罪论之维的功能评价上平分秋色,但是单一体系支持者在论证量刑合理性时明显缺乏说服力。即便区分体系可能存在刑罚量定的僵硬化弊端,但可以保证法律适用的平等与相对公平。基于刑法之人权保障机能的优位选择,量刑准据的规范性不足将导致单一正犯体系在我国大陆地区的适用效果弊大于利。就现状而言,正犯与共犯区分制度依然是值得坚守的共犯体系。
出处
《湖北警官学院学报》
2014年第12期145-150,共6页
Journal of Hubei University of Police
基金
中国人民大学科学研究基金(中央高校基本科研业务费专项资金资助)项目"恐怖主义犯罪成因与防控机制研究"(项目编号:14XNH00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