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我国检察官职业伦理规范体系存在着层次混乱、内容模糊等方面的问题,为增强检察官职业伦理的规范性和指导作用,有必要对其进行整理和重构。纵向区分底线伦理和德行伦理,充分发挥检察官职业伦理的惩戒和激励功能;以检察官的特有职业伦理为中心,以职业内容为源点,构建从核心到外围逐步展开的伦理规范体系。
出处
《湖北警官学院学报》
2014年第12期177-179,共3页
Journal of Hubei University of Police
基金
湖北省人民检察院2013年度检察理论与应用研究重点课题"检察官职业伦理规范研究"(编号:HJ2013A0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