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过失注意义务的判断标准历来存在主观说与客观说之争。主观说以行为人的主观认识为标准认定注意义务的有无,这容易导致在主观上谨慎,具备较高知识的人比在主观上马虎大意,认识水平低的人更容易入罪,这在一定程度上打击了先进、保护了落后;客观说有其合理性,但是,它在保护了先进的同时,仍然还是"鼓励"了落后。在确定注意义务的认识标准时,应当以角色分工理论为标准加以确定,一方面打击落后,另一方面保护先进。同时,借助角色分工理论,传统理论中"平均人"、"一般人"这样的抽象概念可以被客观、明确地加以厘定。
出处
《江汉论坛》
CSSCI
北大核心
2015年第2期137-141,共5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