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作为一种舶来的理论,嵌入式治理能够运用到乡村社会的治理过程,其内在逻辑源于乡村社会结构的开放性、权力运转的双向性、社会内部的自主性、社会秩序的脆弱性,国家权力运行的渗透性和分布的非均衡性。乡村社会的现代建构过程需要寻求国家权力嵌入与乡村社会的反嵌入之间的均衡。嵌入式治理理论在中国的适用性还有待进一步探讨,但其强调和重视国家与乡村之间的融合互动,是实现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的现代化的重要内容,对于推动乡村社会实现善治和和谐无疑具有重要价值。
出处
《云南行政学院学报》
北大核心
2015年第2期127-131,共5页
The Journal of Yunnan Administration College
基金
云南省教育厅科学研究项目"农村基层政权中的‘嵌入式治理’研究--基于权力与利益博弈关系的分析"(项目编号:2012Y134)的阶段性成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