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信访不信法"其实是一个伪命题,访民并不是完全不相信法律,只是想要穷尽一切可以利用的救济手段而已。信访制度被确定为权利救济途径后,访民由于对信访制度的误解将其作为凌驾于司法救济之上的最终救济加以利用。无论是对访民个人还是对国家而言,信访制度带来的净收益都是负值。当下迫切需要将权利救济功能从信访制度中剥离出来,重新确立司法救济的权威性。
出处
《云南行政学院学报》
北大核心
2015年第2期173-176,共4页
The Journal of Yunnan Administration Colleg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