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怎样为社工介入信访工作保驾护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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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我国于2005年修订并颁布实施了《信访条例》,提出要创新信访工作机制,明确了处理信访事项、化解矛盾的主要运作方式是政府为主导、其他有关社会力量积极参与的工作模式。在《信访条例》指引下,社会工作作为信访工作可以依靠的优势社会力量,在介入信访工作方面体现出日渐重要的作用,但对于如何保障其提供有效服务还有待进一步探索。笔者以为,可以从以下几个方面入手,保障社会工作介入信访工作的有效进行:推行政府购买服务。推行政府购买服务,通过政府向社会工作机构购买岗位或者项目,可以实现由专业的社会工作者来开展部分信访工作。
作者 齐芳
出处 《中国社会工作》 2015年第6期36-36,共1页 China Social Work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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