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人大常委会依法行使监督权的实践中存在议题来源失衡、监督"程序化"倾向、刚性手段运用较少等问题,常委会组成人员任职制度也有待完善。应该在法律法规中规范议题来源结构,以实现其来源均衡;公开人大常委会的监督情况,以克服监督的"程序化"倾向;综合运用监督手段,以增强监督实效;改进常委任职制度,以加强其履职独立性。
出处
《重庆科技学院学报(社会科学版)》
2015年第1期7-9,共3页
Journal of Chongqing university of science and technology(social sciences edition)
基金
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项目"加强人大常委会依法行使监督权的途径研究"(批准号:12BZZ010
主持人:徐永利)成果之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