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浅议我国刑法中对未达到刑事责任年龄的人不予处罚的根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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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我国刑法对未达到刑事责任年龄的人做出了明确的不予处罚的规定,这一规定背后存在着多重原因。文章将未达到刑事责任年龄的人不予处罚分为未满十四周岁和某些已满十四周岁不满十六周岁两种情况分别讨论,试图探寻刑法十七条规定的理论依据和社会依据。
作者 凌瑶
机构地区 南京大学法学院
出处 《青年与社会》 2015年第1期110-112,共3页 Young Society
  • 相关文献

参考文献2

  • 1[德]海因里希,托马斯·魏根特.德国刑法教科书[M].徐久生.译,中国法制出版社,2001.
  • 2贝卡里亚.论犯罪与刑罚[M].黄风,译.北京:中国大百科全书出版社,1993.

共引文献8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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