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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磨“灰尘” 悟得“语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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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义务教育语文课程标准(2011年版)》明确指出,语文课程是"一门学习语言文字运用的综合性、实践性的课程",要"致力于培养学生的语言文字运用能力,提升学生的综合素养"。新课标明确了语言文字在义务教育阶段的重要作用,使得义务教育阶段的语文教学有了明确的抓手,使得语文课堂不至于迷失语文味而虚化。在新课标中,"语言文字的运用"出现了15次之多,频率之高,也从一个侧面说明了其重要性。
作者 林美英
出处 《基础教育论坛》 2015年第1期63-64,共2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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