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在社会经济条件发生深刻变化、标准工时大幅缩短、休息休假逐渐增多、交通愈来愈便捷的大背景下,我国职工探亲假制度面临着诸多新问题和新挑战,急需进行相应的改革并完善立法。探亲假的适用范围应扩展到劳动法覆盖范围内的各种用人单位和全体劳动者。探亲假的享受条件、假期、待遇等应当作出必要的改进和调整。鉴于探亲假所具有的独特功能,我国不应贸然废止该制度,但应处理好探亲假与年休假的功能互补关系,并厘清探亲假与事假之间的关系。
出处
《中国劳动》
2015年第1期17-19,共3页
China Labor
基金
"浙江省社会保障发展研究中心2014年度课题"的最终成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