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一、国家湿地公园界定
湿地是指:"不论其为天然或人工、长久或暂时性沼泽地。湿原、泥炭地或水域地带,带有或静止或流动、或为淡水、半咸水体者,包括低潮时不超过6米的水域"。国家湿地公园是由国家林业局批准认定的。规模在1万亩以上,是以具有显著或特殊生态、文化、美学和生物多样性价值的湿地景观为主体,具有一定规模和范围,以保护湿地生态系统完整性、维护湿地生态过程和生态服务功能并在此基础上以充分发挥湿地的多种功能效益、开展湿地合理利用为宗旨,可供公众游览、休闲或进行科学、文化和教育活动的特定湿地区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