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随着经济社会发展的需要,国家更迫切需要实践型、应用型人才,我国高等教育实践教学改革还处于探索阶段,还不能很好地回应和满足应用型人才培养的时代需要.就法学教育而言,其目标应该是培养适应社会需要的,不仅具有深厚法学理论功底,而且更要具有较强法律实务操作能力和较高综合素质的实践型、应用型人才.然而,由于教育教学观念、课程设置、教学模式和师资条件等方面的限制,这一人才培养目标仍然难以较好地实现.因此,针对当下法学专业实践教学开展的现状,系统分析其存在的问题,并在此基础上探索法学专业实践教学体系和实践教学模式的建构方案,就显得非常紧迫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