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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拟修法严控医疗类广告代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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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因关系消费者的生命健康和人身安全,全国人大常委会日前审议的广告法修订草案二审稿规定:药品、保健食品、医疗器械、医疗广告不得利用医药科研单位、学术机构、医疗机构、行业协会、专业人士、患者或其他广告代言人的名义或形象作推荐、证明。
出处 《企业研究》 2015年第1期9-9,共1页 Business Research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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