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近年来,宁波市医疗纠纷逐年增多、医患矛盾不断加剧,严重地影响了医疗机构的正常医疗秩序,也影响到医疗卫生事业的健康发展以及社会和谐稳定。2008年,宁波市成功引入医疗纠纷第三方保险理赔机制和人民调解机制,出台了《宁波市医疗纠纷预防与处置暂行办法》,将理赔和调解机制有机结合起来,在依法规范医疗纠纷、维护医患双方合法权益等方面取得了良好成效。这一实践被誉称为"宁波解法"。它最鲜明的特色是建立了理赔协商和人民调解机制,创新了医疗纠纷处理中医患双方的协商途径。
出处
《浙江档案》
北大核心
2015年第1期55-55,共1页
Zhejiang Archive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