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新常态”最先是由习近平总书记提出的。2014年5月,习近平在河南考察时提出:“我国发展仍处于重要战略机遇期,我们要增强信心,从当前我国经济发展的阶段性特征出发,适应新常态,保持战略上的平常心态。”7月29日,习近平在同党外人士座谈会上强调:“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中共中央决策部署上来,正确认识我国经济发展的阶段性特征,进一步增强信心,适应新常态,共同推动经济持续健康发展。”11月9日,习近平在APEC工商领导人峰会上首次系统阐述“新常态”,他指出:“中国经济呈现出新常态,有几个主要特点:一是从高速增长转为中高速增长,二是经济结构不断优化升级,三是从要素驱动、投资驱动转向创新驱动。”随后,在12月1日同党外人士座谈会上,习近平再次强调:“我国已经进入了经济发展新常态,我们要继续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12月5日,习近平主持中共中央政治局会议,指出:“中国进入经济发展新常态,经济韧性好、潜力足、回旋空间大,为明年和今后经济持续健康发展提供了有利条件。”12月13日,习近平在江苏调研时着重强调:“主动把握和积极适应经济发展新常态,推动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迈上新台阶。”综上,习近平关于“新常态”的六次重要论述,折射出习近平治国理政的经济思维。因此,梳理和探究“新常态”语境下习近平关于经济发展的诸多新思想、新观点、新论断,对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中国梦具有重大的现实价值。
出处
《决策探索》
2015年第4期25-26,共2页
Policy Research & Exploratio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