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发展公益志愿组织有利于改进社会治理方式,形成政府主导,社会各方面参与的治理格局,有利于增强社会发展活力,增加和谐因素,提高社会治理水平,促进社会稳定。从约束条件看,我国社会公益志愿组织处于初级发展阶段,数量上很不足,活动内容上形式单一;志愿者行为在理念和能力上有待扩展深化和加强专业化;有利于形成社会公益的文化氛围和社会环境较薄弱。在发展中要注意把握好独立自主与争取行政资源的关系、专业化建设与走向联合的关系。
出处
《中共伊犁州委党校学报》
2015年第1期58-60,共3页
Journal of YiLi Prefecture Communist Party Institut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