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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雾和霾天气现象分析判断之我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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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本文通过对晋江相对湿度及其变化和大气成分(PM10)浓度及其变化的分析,对2013年冬季晋江站定时观测时次霾和轻雾记录的准确性进行研判,发现观测时如果以相对湿度≥80%作为界定霾和轻雾的指标,结合超标大气污染物浓度阈值(PM10浓度≥150μg/m^3),能够较真实客观的“捕捉到”相对湿度80%以上的霾,但晋江多数霾天气现象出现时相对湿度小于80%;分析了霾和轻雾过程的持续时次和起止时间、霾和轻雾过程与天气形势及天空状况,初步得到适用闽南沿海的轻雾和霾天气现象的综合判断方法:当观测时相对湿度≥80%,厦门的PM2.5,值〈75μg/m^3(或PM10值〈150μg/m^3),则应该记录为轻雾(相对湿度为≥95%时记录为雾),否则应记录为霾;当观测时相对湿度为80%以下,厦门的PM2.5浓度≥75μg/m^3(或PM10浓度≥150μg/m^3),应记为霾;当出现轻雾和霾转换时,当相对湿度减小、PM值增大可能意味着轻雾向霾的转换;当相对湿度增大、PM值减小则意味着霾向轻雾的转换。
出处 《福建气象》 2014年第2期40-42,共3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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