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本文以55名基层民事法官为样本,通过参与式观察、问卷调查、深度访谈、录像监测等方法,对法官的审判工作量进行分类和量化。特别提出了核心性审判工作和辅助性审判工作的分类;进而结合法官员额制度改革,提出在假定现行诉讼制度和审判组织等形式不变的前提下,依照审判的核心工作量来确定法官员额,根据辅助性工作量来确定审判辅助人员数量和比例的建议,更进一步指出目前审判辅助资源配置不足将是制约司法改革的重要障碍。
出处
《法制与社会发展》
CSSCI
北大核心
2015年第2期29-40,共12页
Law and Social Developmen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