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建构学前教育政府投入模式,必须立足于学前教育的"准公共产品"属性。"公共产品"属性决定了政府必须加大对学前教育的财政投入,"准"公共产品属性决定了学前教育的成本应当由社会分担,目前还不宜将学前教育纳入义务教育的范畴。在操作中必须按照"准公共产品"的要求妥善处理公办园改革与民办园发展、硬件建设与软实力提升、政府主导与社会参与等问题。
出处
《现代中小学教育》
2015年第2期83-86,共4页
Modern Primary and Secondary Education
基金
2012年河南省软科学项目(12240043004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