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夫妻“试离婚”期间,一方需钱治病对方也不能拒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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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编辑同志: 我与丈夫结婚已有7年。由于两人性格都比较强势,致使时有争吵、打斗。双方虽也想过离婚,但彼此又有些不舍:两个月前,为了验证两人究竟能否分开,双方决定实行“试离婚”,即不急于领取离婚证,先分开生活一段时间,若能够相互舍弃便办理离婚手续,且“试离婚”期间的收支各自负责,时间为半年。岂料,仅过了一周,我在骑摩托车前往幼儿园接女儿时,不慎摔成重伤。
出处 《社区》 2015年第4期53-53,共1页 Communit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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