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继因火车票退票费、春运火车票涨价、火车销售货品不开发票等问题被推上法庭后,2014年年底,"铁老大"又因为"一张遗失的火车票"惹上官司。不同于以往案件律师个体扮演原告角色,这次向"铁老大"叫板的是浙江省消费者权益保护委员会(以下简称浙江省消保委)。2014年12月30日,浙江省消保委针对"旅客实名购买火车票乘车后,遗失车票后需要重新购买"的不合理现象,对上海铁路局(管辖沪、浙、苏、皖三省一市境内铁路)提起公益诉讼。
出处
《法律与生活》
2015年第5期54-55,共2页
Law & Lif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