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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方政府债务审计不能忽视隐形债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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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2011年国家审计署部署对全国地方政府债务进行全面审计,将地方政府债务分为:政府负有偿还责任的债务、政府负有担保责任的债务和政府可能负有救助责任的债务三大类。我个人对地方政府债务的这种分类表示认同,但这种分类是已形成的直接债务,它未包含地方政府的隐形债务。
作者 王俊倡
机构地区 吉安县审计局
出处 《审计与理财》 2015年第1期55-55,共1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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