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识破“换卡”伎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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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1月13日上午,凤台县人民法院开庭审结了淮南市首例高速公路诈骗案件。被告人袁某被依法判处有期徒刑1年零2个月,并处罚金2万元。 2014年5月24日2时许,挂了秦某的电话,袁某驾驶“东风”牌大货车并套用秦某皖KG5573的牌照从芜湖北路口上了高速,秦某则驾驶并套用袁某皖KG2996号牌的“福田”牌大货车从毛集上了高速,两车相向而行。
作者 李旭东 严翠
出处 《江淮法治》 2015年第4期34-35,共2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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