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随着社会、经济的飞速发展和我国特有的多元化社会保障制度的建立健全,在司法审判实践中涌现出越来越多的涉及工伤赔偿与民事侵权赔偿竞合的案例,而现行法律在处理这类问题方面没有规定明确。在第三方民事侵权导致的工伤赔偿案件中,用人单位和劳动者从自身利益出发,都想使自己的利益得到最大化。采取补充赔偿模式解决两者的竞合,有利于维护法律的公平,既保障了劳动者的权益,又降低了用工单位的风险,为社会创造良好的就业环境。
出处
《克拉玛依学刊》
2015年第1期68-70,共3页
Journal of Karamay