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将闲散青少年作为我国公民意识培养的重要对象,意义重大。闲散青少年的公民意识培养,基本向度是规范与发展相结合,主要内容是掌握职业技能、增强法律意识、履行社会责任、丰富精神生活,多元主体包括家长或监护人、社工、闲散青少年自身等,综合方略包括网格化管理、差异化引导、参与式融入。在此基础上,还需要优化环境、整合资源。
出处
《学校党建与思想教育》
北大核心
2015年第2期20-23,共4页
The Party Building and Ideological Education in Schoo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