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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公共警告的法律效力来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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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政府公共警告作为国家的社会管理手段必须以法律规定为实施依据。检视我国现行法律,尚未发现关于政府公共警告的专门法律,政府发布公共警告的法律依据散见于各层级的规范性法律文件之中。宪法在我国法律体系中处于最高层级的地位,一切国家机关和武装力量、各政党和各社会团体、各企业事业组织都必须遵从宪法的规定。因此,政府公共警告的运行首先不得与宪法相抵触。
作者 徐信贵
出处 《重庆行政(公共论坛)》 2015年第1期52-54,共3页 Chongqing Administration
基金 重庆市社会科学规划青年项目"政府公共警告法律问题研究"(2012QNFX035)阶段性成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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